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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1 点击量:
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抽查工作的通知
 
苏建筑产业办函〔2021〕5号
 
各设区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的通知》(苏建筑产业办〔2020〕2号)要求,经研究,定于今年12月上旬对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项目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在江苏省绿色建筑综合服务平台上公开评定结果的装配式建筑项目,优先考虑抽查申报2020年度第二批及2021年度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的工程项目。
 
二、抽查程序
 
(一)资料提交。抽查项目应提交综合评定自评报告(含预制装配率及综合评定计算书和统计表,详见附件)、施工图或竣工图电子文件(包括建筑、结构、装修)、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针对终评项目)、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二)结果核验。我办将组织对抽查项目的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自我申明结论的准确性进行核验。
 
(三)抽查通报。在对核验结果梳理汇总的基础上,我办将形成抽查情况报告,通报抽查结果。
 
三、其他
 
1、相关资料由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21年11月22日前报送至我办。纸质材料请以邮寄方式提交,邮寄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516室。电子文件请以邮件形式提交,每个项目设独立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设区市+项目名称+楼栋号,邮箱:jiangsu_cyb@163.com。
 
2、联系人:丁惠敏、庄玮;联系电话:025-51868661。
 
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自评报告
 
编制说明
 
1、自评报告应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2、自评报告应按照编制提纲进行编制,具体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相关计算内容可辅以图片、表格予以说明。
 
3、自评报告内综合评定相关内容应按单体建筑进行编写。对于预评项目,自评报告必须包含项目概述、装配式建筑设计技术要点、预制装配率评定、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统计表四大项内容。对于终评项目,自评报告应包含提纲内全部八大项内容。
 
4、自评单位应保证自评报告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编制提纲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类型、项目规模、参建单位、设计单位等情况。
 
二、装配式建筑设计技术要点
 
设计目标,采用的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情况,预制构件、连接节点、部品部件应用情况等。
 
三、标准化与一体化设计评定
 
(一)标准化设计
 
1、基本单元(户型)标准化
 
2、预制构件标准化
 
(二)一体化设计
 
1、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室内装修一体化设计
 
2、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
 
四、预制装配率评定
 
(一)主体结构预制构件的应用占比Z1计算
 
(二)装配式外围护和内隔墙构件的应用占比Z2计算
 
(三)装修和设备管线的应用占比Z3计算
 
五、绿色建筑评价等级与集成技术应用评定
 
(一)绿色建筑预评价等级
 
(二)节能技术
 
(三)隔震减震技术
 
(四)信息化技术
 
1、一体化应用
 
2、设计阶段
 
3、生产阶段
 
4、施工阶段
 
六、项目组织与施工技术应用评定
 
(一)项目组织与管理
 
(二)装配化施工专项方案
 
(三)自动化加工技术
 
(四)预制构件专设堆场和插放架
 
(五)装配式围墙或道路板
 
(六)施工技术
 
(七)免抹灰工艺
 
(八)装饰一体化墙板快装技术
 
七、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统计表
 
八、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得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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