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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西安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8 点击量: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西安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决定成立西安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并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西安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成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能
 
(一)参与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政策技术文件、标准编制以及科研项目的咨询和论证;
 
(二)参与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评价认定评审和项目方案论证;
 
(三)参与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的评审认定和咨询工作;
 
(四)参与我市装配式建筑技术培训工作;
 
(五)协助我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检查、督查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咨询与技术服务;
 
(六)完成我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有关装配式建筑方面的专项工作。
 
二、申报条件
 
从事装配式建筑开发、设计、施工、检测、构件生产、审图、监理、造价、咨询、装饰装修和科研等领域的专家。
 
(一)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十年以上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二)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在行业中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熟悉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对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丰富的理论常识和实践经验,近年来有较为突出的专业贡献,能够独立开展行业技术引导和项目评审等工作。
 
(三)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正严谨,清廉自律,遵纪守法。
 
(四)西安市常住人口,能够参加市住建局组织的有关活动。
 
(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能够正常参加建设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在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专家,身体健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专业
 
按照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三种技术体系设置三个子库,各子库中划分工程设计、构件生产、工程施工、高校研发以及其他专业类型;请各专家在申请入库时务必结合从事专长,注明申报子库和专业类型。
 
四、申报要求
 
(一)凡自愿加入专家库的成员,请按要求填写《西安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成员申请表》(正、反面打印),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5月25日前将附表1、2(含电子版)及身份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送至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逾期将不再受理,我局将按程序组织评审并向社会公示。
 
(二)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把关,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
 
(三)申报地点: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雁塔区雁塔南路曲江行政商务区300-9号A座西安建设大厦1713室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本专家库有效期为五年,期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7日               

西安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成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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